113-2課後照顧班、課外社團報名作業期程
★開課日期:
課後照顧班114/2/11(二)~114/6/30(一)共計21週
課外社團114/2/11(二)~114/6/30(一)共計21週
1、第一階段報名:12/20(五)13:00 ~ 12/22(日)24:00
2、公開電腦抽籤作業:12/23(一)8:30
3、第二階段報名:12/23(一)12:00 ~ 12/24(二)24:00
4、錄取公告:12/25(三)9:00
5、家長確認錄取通知單:12/30(一)16:00
6、系統寄發繳費通知-限已親子綁定之家長:1/8(三)
7、繳費:1/8(三)~1/14(二)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事關您的權益,請您詳細閱讀:
1.本學期課後照顧服務分為課後照顧班及課外社團兩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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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照顧班以午餐指導、作業指導、生活照顧、團體活動為主,人數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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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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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社團以專長學習 (如體育、音樂、表演藝術等) 為主,各班開班人數依各班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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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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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班午餐費另計,將合併於註冊四聯單收費。
部份班級費用已註明含教材費者,不另收取相關費用。
【冷氣使用費說明】
自107學年度開始,課後照顧班、課後英語班教室完成冷氣安裝,冷氣使用月份為第一學期九~十一月、第二學期四~六月,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基本電費以每度電收費6元計價,由課後班學生平攤冷氣使用費,費用包含在學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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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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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社團錄取方式:於第一階段報名時間截止後,依班別限定之人數,由電腦抽籤選出錄取名單及備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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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童及安心就學輔導方案學童參加課後班, 並以參加課後照顧班為限。
◎低收入戶係指領有臺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原住民需以戶口名簿有登記證明者,身心障礙學童為領有手冊者或通過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其他安心就學輔導方案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謄本及戶籍內家長及學生所得30萬元以下證明),經教育局審核後才可申請費用減免。
3.針對弱勢學生,每一低收入戶小朋友僅限補助1個社團(學費1/10,材料費全額自付),報名2個以上社團取最高金額社團補助,其餘自費。為使公平起見,若有2名低收入戶學生報名同一社團,則以未曾參加該社團的學生優先錄取。領有補助之學生,當期無故缺課達三次(含)以上,則暫停下一期報名權利。
4.學校並未委託課外社團任課老師代購任何道具用品,如 貴子弟須任課老師代購道具或用品,請先比較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5.同時段的班別僅限單一報名,為保障其他學生上課權益,報名作業結束後,若無故要求退出,則喪失一次報名權利。
6.為確保開班順利及保障其他學生上課權益,該班別已達最低開課人數時,無法辦理退選,請審慎選擇上課班別。
7.請依規定期限內繳交費用,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則喪失一次報名權利。
8.開班後退班退費申請,以不影響該班別最低開課人數的情況下填寫退班申請書,於停課日前向教務處或學務處申請,方予以作業。
9.退費: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1)學生於開課日前申請退費者,得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2)學生於開課日起至未逾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3)學生於開課日起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4)學生申請退費時已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因素原班級停課時,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6)學校因故未能開班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7)學校因天災、法定傳染疾病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停課,應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學生申請退費時,如教材費已購置材料者,應發給學生該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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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學生參加課後照顧班暨課外社團,須遵守班級規範,並聽從授課老師指導,若有事請假,需告知教務處或學務處。
11.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的放學時間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
12. 有關課後班暨社團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教學組或學務處幹事。
◎課後照顧班請洽教務處教學組2785-1376 分機123
◎課外社團請洽學務處幹事2785-1376 分機137
◎報名系統疑問請洽資訊組、系管師2785-1376 分機125
課後班報名及查詢網址:http://www2.ctps.tp.edu.tw/113_2club/
課後班相關資訊公告: https://www.ctp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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