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的地質災害
地質可能產生的災害圖

台北市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有三種:
主題:
一、地盤下陷:
台北盆地的沈積地層年代不夠久遠壓得不夠密實,又由於都市的發展、工商的發達,水源不足,過去曾超抽地下水,導致地盤下陷,在台北盆地西側的五股、蘆洲一帶的良田,也因此而形成了數平方公里的低窪沼澤區。幸而超抽地下水的現象已受管制,地盤下陷的情況已漸趨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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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崩
在民國八十六年與台北鄰近的汐止發生了林肯大郡事件後,市府已將敏感地區列管,但木柵、陽明山及內湖發生的崩塌事件,都不在預測的敏感地區之列。一些定時炸彈陸續在不定點引爆;台北市乃至於台灣地區的地質都相當脆弱,山坡地崩塌可能是過度開發、水土保持不良,或由非人為因素的大雨、地震等原因引發,原因不一而足。而台北市位於山坡旁的房屋相當多。台大土木系教授洪如江表示,山坡地崩塌造成房屋損毀的原因,通常是因為房舍與山壁的緩衝距離不足所致。山坡地的崩塌現象是因為山坡不穩定的時候,山坡上面的土壤或岩石或土石的混合物就會垮下來,稱為「崩塌」。
主要的崩塌類型有下列四種:
- 落石:乃石塊自岩壁高處快速掉落的現象,衝力很大,傷害力很強。
- 地滑:乃山坡整體滑動的現象,其速度雖然比較緩,人員可以逃生,但建築物破裂而難以修復,田園也零亂不堪。
- 潛移:乃表層土、石向下緩緩蠕動的現象,但很難察覺其移動,惟從下列現象可知其存在。
- 樹幹彎曲、
- 基礎潛移、
- 檔土牆張裂、
- 房屋窗角、
- 側牆的髮絲狀裂痕
- 土石流:乃大量土石飽和水份呈黏稠狀流動的現象。土石流通過和停留處常會衝毀房舍而釀成巨災。
引起山坡崩塌的原因:
- 基因:山坡的穩定度會因自然的風化和侵蝕作用而逐漸減弱,乃導致其崩塌的基本因素。
- 誘因:直接引起崩塌的原因,或稱誘因,有地震、豪雨和工程活動三種
- 地震:陡坡最易受到地震的影響而產生落石。
- 雨水:大量雨水滲入土壤或岩層中,會增加其重量和軟化其強度,而發生崩塌,甚至土石流,這是為什麼崩塌災害大多發生在豪雨時期的原因。地下水豐富的地方,土壤或岩層長期濕潤,也有相同的弱化效應,即使有護坡工程保護也有破裂的危險性存在。
- 工程活動:人類在山坡地從事大規模改造地貌活動,不外是挖和填兩種工程,經常製造了一些使邊坡不穩定的條件,埋下了崩塌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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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大郡崩陷圖一 |
林肯大郡崩陷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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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路一段四十七巷底民宅崩塌
實例: 87年10月16日內湖路一段四十七巷底民宅崩塌
- 崩塌因素研判
- 1.因堆土下方無擋土設施保護,且堆積的土石較為疏鬆,在劇烈的外因誘發下可能發生崩移。
- 2.由於集合場部份已廢棄數年,原有之截水排水設施漸漸失去功能,暴雨時地表水在平台上形成漫流,滲入土層內,且平台上己種植竹子及蔬菜,加快地表水下滲的速度。瑞伯颱風的大量雨水在平台上漫流,而崩塌處適為小山窪,部分地表水匯集於該處,使填方土石含飽和水,不但軟化其中的一土質部分,並增大孔隙壓力,使填方部分的穩定性降低,土體開始滑移,並轉化成流動狀態,快速沿小山窪下滑。
- 防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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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北都會區週邊土地利用情形與一、二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語,以發生災變之附近西湖社區來看,以往屬低密度之未開發地區,現今為高密度之住宅區。平地週邊之山坡地之濫墾、濫建或廢土傾倒等人為破壞行為,對當地之邊坡均成為一不穩定之因素。在豪雨與地震之侵襲下,容易發生崩塌或土石流,影響下游人口密集社區之安全。所以當務之急嚴禁濫墾、濫建或廢土傾倒。
- 2.去年賀伯颱風後,縣市政府針對山坡地社區部分已做了安全體檢。但本案及類似之個案,暴露出各級政府之山坡地管理之死角:早期民眾在山坡地上建民宅常將整地所挖填物直接堆置於山坡外緣,缺乏適當的擋土措施,年代久遠後居民常於其上擴建房舍或其它設施,在劇烈的外因如地震、豪暴雨之誘發下易於崩塌,不但上方之房舍損毀,亦波及下方之生命財產。但由於此類
建築或整地零散分佈於各處山坡地,不易管理,事先防範。為亡羊補牢,各級政府除應針對山坡地的濫墾、濫建、傾倒廢土等行為予以有效防堵外,並應儘速針對山坡地之排水、崩塌地、廢土區、挖填方區(建地、非建地)、道路等進行調查與評估,並做出改善對策。
- 3.坡地社區的開發前有各級政府的審查,開發後有管理委員會的運作,在安全上較易監督管理,但散見於山坡地上的民宅缺乏直接有效的管理。政府應加強對民眾宣導山坡地居住安全的重要性,提昇民眾的防災意識。隨時注意災害發生前各種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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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流圖片 |
土石流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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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震:
台北盆地之形成和斷層作用的關係密切,而台灣又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的範圍內,所以在盆地的地層鬆軟地區的房屋應有耐震的設計,市民也應有防震的知識,並隨時做好防震的準備。
地震引起之災害以下幾種:
- 建築物損壞
- 維生線損壞
- 土壤液化
- 山崩地裂
- 火災。
建築物損壞:
地震引起之災害中,最直接的就是因為地盤的震動,使得地上建築物損壞或倒塌,造成人員的傷亡。例如房屋建築倒塌,尤其像戲院、學校、醫院、市場等位於人口稠密地點的公共建築,最容易引起嚴重的傷亡。其他如水壩崩潰、河堤決口以致洪水氾濫,引起水災,或由於公路坍方、橋樑損壞維生線損壞:
維生線系統包括電力、電訊、瓦斯、自來水及交通運輸系統等,在都市裡常呈線狀或網狀分布,遍及每一個角落,這些系統在本質上比較脆弱,遇地震來襲時,極易受損,引起災害。例如,瓦斯管破裂會引起火災、電力及供水系統不僅為生活基本需求,更為救火所需。通訊系統則為指揮救災的中樞,交通運輸系統為調度救災的必要支援,這些系統一旦受損,不僅會引起二次災害,而且癱瘓了緊急救災工作,可能使災害程度擴大,甚至超過地震本身所引起之直接災害。
土壤液化:
地震作用時,地盤中之疏鬆砂層因振動而有體積減小之趨勢,使得其孔隙間之水壓上升,若水壓上升至與土壤之有效覆土壓力相等,造成土壤顆粒就像浮在水中一樣,稱為土壤液化。當土壤發生液化現象時,地盤之承載能力頓時減少,其所承載之結構物可能發生沈陷、傾斜或破壞;每當強烈地震發生時,地下水位較高之沖積砂土層極可能發生土壤液化現象,尤其是靠近河岸或海邊之地區,土壤液化更是屢見不鮮。
火災:
在地震所引起之二次災害中,火災的發生最為頻繁,也最為可怕。地震若發生於人口密集之住宅區,可能由於火爐傾倒,或瓦斯、油氣管線的斷裂及電線短路而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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