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蹟是歷史的活見證,也是歷史的目擊者。」台北市的發展雖僅有三百多年,但他有人類的文化活動卻達數千年之前,生命是源遠流長的,而古蹟的存在恰可將漫長的生命史串連起來!
台北市目前有二處第一級古蹟,五處第二級古蹟,二十六處第三級古蹟,三十一處市定古蹟。這些古蹟忠實的記載了歷史,陳述者各時代的歷史篇章。
本單元擬以分級分區方式介紹古蹟,盼能為古蹟保留、維護上略盡棉薄之力。
附:《古蹟小檔案》
-----資料來源兒童文化資產叢書(6)爸爸講古蹟
- 古蹟是如何形成的?
- 人類漫長的文明發展過程中,為了適應外在環境所建造的住屋、城堡、橋樑、道路,乃至獲得心靈安慰所建的寺廟、教堂等建築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能逃過天災人禍而倖存下來的,便成為歷史的見證。
- 簡單地說,當時的人早已不存,但當時的建築物卻留下來,這便是古蹟。因此,古蹟有很多種可能性。例如:古蹟有很遠古的,數萬年前的台東長濱文化即是:有數千年的,如台北八里十三行文化;有三百多年前的安平古堡與淡水紅毛城:當然也有一百年前的台北北門。
- 古蹟一定要百年以上嗎?
- 人類的歷史是綿互不斷的,有古代史、中古史、近代
史與現代史,因此各有互相匹配的古蹟。例如十九世紀開始有鐵路火車,因此劉銘傳在基隆興築的獅球嶺鐵路隧道,即是反映當時交通科技水準的古蹟。同樣的道理,距今只有五十多年的建築,只要它的數量少、具有某種文化藝術或科技水準的代表性,我們就可以指定它成為古蹟。
- 古蹟應該如何保存?
- 古蹟都是上年紀的古建築或古代文明遺跡,如同人一樣也會衰老,石材會風化、木材會腐朽、油漆彩畫也會褪色或剝落。因此如何維修古蹟,便成為一種專門的學問。通常要注意應保存古蹟的外觀與內部的風貌,甚至有許多老材料也要繼續保留,以免喪失了歷史見證的能力。所以整修後,要使外觀看起來仍與舊的一樣。
- 古蹟對現代人有什麼意義?古蹟的功能常會隨著時代而改變。但是無論如何要將富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古蹟保留下來,它是一個地方的歷史見證,是一本活的歷史書。從心理學上講,它也是一個地區人們的共同記憶,當人們擁有共同記憶時,才會產生關愛鄉土之情。
為了有效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內政部及文建會分多次邀請各方學者實地勘察古建築物,公佈了包括台灣、澎湖及金門等地共兩百九十七處古蹟,合稱「台 地區古蹟」。具有全國性歷史意義者,評定為第一級古蹟:具備地方歷史意義者 評定為第二成第三級古蹟。並分別由內政部、省、市、政府及縣、市政府分層負責主管。